2009年1月22日 星期四

兩性交往

April 1, 2007
兩性交往




兩性之間互相吸引是正常的,即使精神病患也一樣。不管是普通朋友或親密的男女朋友,都要學習如何愛人與被愛及拒絕與被拒絕,更要學習尊重對方的人及身體。

◎考慮因素

兩性交往須考慮的因素有:

一、交往類別:須認清是友情或愛情?彼此心中如何去定位?而雙方之認知是否相同?
二、交往心態:是為了結婚?談戀愛?抑或只是好玩?滿足好奇心?雙方的期待又是什麼?
三、適婚度之評估:如果是為了結婚,考慮的因素就更多了。如:年齡?健康期望?背景?成熟度?動機?....等都要列入。
四、對方接納程度:要不要告訴對方病情?對方可以接受嗎?
五、遺傳機率如何?要不要生小孩?交往是二個人的事,絕不是單一個人的問題,所以各考慮因素均須兼顧雙方的看法。

◎交往前具備之條件


一、病情穩定,可照顧自己、他人。
二、人格成熟,可客觀考慮各項因素。
三、懂得關懷他人,學習愛人與被愛。
四、有責任感,可對自己行為負責。
五、性成熟,對性有正確認知,並懂得尊重對方的身體。

◎如何避免被強暴 ------ 注意穿著,避免過於暴露,舉止端莊,不晚歸,不到危險場所,不隨便單獨與異性出遊,學習拒絕的技巧。

◎兩性交往,強調真誠相對。最好能由普通朋友開始交往,不要一開始就設定彼此關係,且儘可能事先與家人溝通,取得家人的支持與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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